论坛风格切换
正版合作和侵权请联系 sd173@foxmail.com
 
  •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购买邀请后未收到邀请联系sdbeta@qq.com
  • 2363阅读
  • 1回复

[其他信息]厦门小鱼社区关于马甲帐号处理标准和社区站务纠纷投诉处理标准(试行)公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eddywong
 

发帖
5401
今日发帖
最后登录
2015-09-26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9 10:39:21

马甲帐号处理标准 作者: xmfish 起始时间: 2008-10-15 结束时间: 不限
为加强社区秩序管理,特制定以下马甲处理标准,希望广大鱼鱼们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和珍惜小鱼交流平台。
社区管理主要针对ID行为进行,对于马甲,只要不违规,社区不会加以干涉。但社区禁止恶意注册和使用马甲,违者管理员有权禁用马甲帐号,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帐号进行连带处理。
1、 使用马甲在同一贴子里互相做托唱“双簧”,为某产品或私人言论做宣传,一经发现对马甲和主号同时做禁言处理,直至禁访封号。
2、 使用马甲辱骂管理人员或其他会员者,社区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永久禁言马甲账号,对主号严厉警告,屡犯不改的将禁言或禁访。
3、 使用马甲恶意扰乱社区秩序、破坏分裂论坛者,由管理员直接禁用其所有帐号。
4、 对主号已做出违规认定被永久禁言处理的,以马甲身份仍旧为主号强词夺理发贴讨说法,马甲同主号一样处理。
注:主号与马甲的划分,一般以ID等级为标准,等级高的为主ID,等级低的为马甲。等级相同时,视在同一事件中的违规轻重程度决定责任主号。
详情见:http://bbs.xmfish.com/announcement.php?id=137





[10-15] 社区站务纠纷投诉处理标准(试行)
一、投诉的定义以及基本原则:

就社区站内各项交流活动中产生的分歧进行申辩、投诉。投诉须本着“友好沟通,解决矛盾”原则,与被投诉人(相应的会员、版主或其他管理人员)产生分歧时,建议先用PM(论坛短消息形式)与对方进行沟通,协调不一致的情况下,方到社区管理“疑问建议”版区提交投诉。


详情见:http://bbs.xmfish.com/thread-1949668-1-1.html



论坛地址:http://bbs.xmfish.com/index.php
离线wcf1001

发帖
9517
今日发帖
最后登录
2016-04-28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10-19 10:42:37
偶号子都没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