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今日发布三起典型案例,提醒公众警惕利用手机等设备处理敏感信息可能带来的泄处理敏感信息可能带来的泄密风险。
jOkc' 案例一
?%|w?Fdx- :V9%R~h/ 某县教体局收到省委一份秘密级文件后,局长批示传达到各学校落实。该局办公室借调人员胡某为求快速传达,将文件全文直接拍照发至各学校校长工作群。某校校长张某未仔细查看文件内容,便将照片转发至该校教师工作群,导致文件立即在多个群扩散,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胡某、张某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lQ8h -Tz 案例二
<W>T!;4! *?JNh; 某涉密单位办公室主任孙某出于工作便利考虑,违规拍摄机密级文件,并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转化为电子文档。殊不知,其使用的小程序将此涉密内容自动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在孙某自认为操作隐秘,“删除本地文件就万事大吉”之时,小程序开发公司的员工竟将涉密文件打包倒卖。案发后,涉事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孙某也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受到严厉处分。
yb-1zF| 案例三
?M/H{ 8gHOs#\ 某市直机关新任干部蒋某参加市委某会议后,为炫耀公务员身份,擅自将会议领取的秘密级文件首页拍照上传至朋友圈。尽管 10 分钟后在领导责令下紧急删除照片,但好友截图保存及转发已形成传播链,造成泄密。事后蒋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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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N= 国家安全部提醒,保密防线需要“三道护身符”:
9hTzi+'S /q^\g4J 技术防护:给信息穿上“金钟罩”。构建智能防护网,用好动态监测系统、人工智能响应机制,对涉及敏感词汇、涉密格式的文件自动触发预警;识别深度伪造攻击,拦截零日漏洞利用,及时阻断恶意软件、钓鱼链接等安全威胁。
8ofKj:W] *y0=sG1+D 纪律准则:划定安全保密红线底线。知悉法条、掌握法纪,才能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主动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熟悉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明悉保密相关的基本概念、管理制度和法律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_T`tmQ (a9>gLI0 意识觉醒:让保密成为“肌肉记忆”。互联网空间潜伏着大量“猎密者”。公众需在警示案例中强化对社交媒体“雁过留痕”特性的认知,深刻认识到每一次违规操作都可能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突破口”。当“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从口号变成下意识动作,当我们在点击“发送”前多问一句“这内容能发吗?”就能在社交网络筑起最坚固的“保密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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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_0a. 国家安全部重申,国家安全无小事,指尖泄密勿大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PB(q9gf"1} #]kO/Mr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手机已不仅是通讯工具,更是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关可疑情况,可通过 12339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附网址:
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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